Saturday, December 13, 2008

29/11/2008 - 質疑銀行允第二發展商接手‧遭擱置公寓業主報反貪局

Excerpt from YB Fong's Blog

(吉隆坡)燕美路某擱置公寓行動委員會成員在行動黨武吉免登國會議員方貴倫的陪同下,前往聯邦直轄區反貪污局投報,要求反貪局徹查為何銀行批准財政背景不強的第二個發展商,向購屋者收取10%的首期。

方 貴倫表示,行動委員會成員於今日(週四,11月27日)進行投報,主要是質疑為何銀行會允許財政背景不強的第二個發展商接手工程,并向逾200名新的購屋 者收取10%首期。第二個發展商在2002年至2004年之間接手工程,但之後卻失蹤了。據瞭解,該公寓共有20%至30%的外國購屋者。

他說,反貪污局接受了行動委員會成員的投報,並建議行動委員會成員前往警局商業罪案調查組報案。基於此,委員會成員將在較後直接前往警局報案。

“除了向警方報案,我也將於下個星期陪同行動委員會成員前往財政部,向財政部反映此事,以及瞭解銀行方面的做法。”

他表示,銀行應該退回100%的首期,并加上過去幾年來的利息給購屋者,而不是退回首期的10%而已。他將繼續為購屋者爭取權益,並在國會上向財政部施壓,要求正視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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